县政府决定:
叶伟文任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青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金小平任青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青田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仲恩任青田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章学军任青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徐永毅任青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金素红任青田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其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汤萍萍任青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青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杨根平任青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青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朱勇毅的青田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