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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 佚名时间: 2017年04月19日

    一、青田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订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规划,研究制订全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并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护林工作;指导森林培育及各类基地和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国有林场、乡村林场、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3、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审批。负责林权登记、管理、流转、收储工作。

    4、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和疫源疫病监测;依法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联审联批和联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咨询和服务工作。

    6、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并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

    7、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森林消防、森林病虫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协调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8、指导、监督山地综合开发;建设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基地;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编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林业队伍建设。

    9、管理、指导、监督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县级林业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研究制定林业经济政策。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田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县林业局本级(局机关、森林公安、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站、公益林管理中心、林权服务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县调处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合在一起预算)、青田县木材检查站、青田县林业总场等预算单位。

    二、青田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林业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田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林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1225.38万元。

   (二)关于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收入预算112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48.64万元,占28.05%;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专户资金661万元,占5.89%;其他收入25万元,占0.22%;上级补助收入7179.37万元,占63.9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单位上年结转结余211.38万元,占1.88%。

    (三)关于林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支出预算11225.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17.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212.68万元,农林水支出---林业支出10540.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153.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86.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3.7万元,项目支出8685.39万元。

    (四)关于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林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8.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8.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8.64万元。

    (五)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8.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702.74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48.64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8.49万元:指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9.42万元:指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5.23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7.4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610.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员管理、行政离休人员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1318.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管理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森林培育管理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4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林业防灾减灾管理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3.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3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林业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全县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7年部门预算中。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7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兄弟县林业部门来青进行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林业总场招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减少导致费用减少。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林业局局本级、所属青田县木材检查站、青田县林业总场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8.64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林业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指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3、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7年青田县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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