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林业局 > 办事指南 > 办理依据
野生植物采集许可
来源: 时间: 2017年12月21日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二份。

3. 采集方案(包括采集目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4. 用于人工培育的,提交包含培育基地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情况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用途的,提交背景资料。原件,一式二份。

二、办结时限

16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五、咨询途径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160

投诉监督咨询电话:12345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 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暂不执行午间值班、双休日预约办理。)    

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http://lisqt.zjzwfw.gov.cn/art/2015/2/8/art_49654_41074.html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更多
关于拨付2017年度青田县山...
关于2015年青田县中央立项...
关于2014年青田县中央立项...
2017年青田县定向培养基层...
林权证遗失公告 2017年6月份
青田县2017年定向培养基层...
青田县林业局采购0.84%杀白...
青田县林业局采购0.84%杀白...
网上服务+更多
局长信箱 在线咨询
机构设置 单位简介
网上政务服务系统
专题专栏+更多
  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主管 青田侨报社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电话:0578-6822246
通用网址:中国青田网 网址:www.zgqt.zj.cn 备案号:浙ICP备140257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