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1.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纸质表格及扫描电子版)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复印件及原件扫描电子版)
3.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文件、人工繁育证(驯养繁殖证)、进出口证明书等;同时提供引种协议。(一式三份,复印件及原件扫描电子版)
4.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从事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的人员,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其技术能力的职称、资格的证明,包括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等;同时提供说明与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雇佣合同、劳动协议。(一式三份,复印件及原件扫描电子版
5.申请人工繁育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原件或复印件及原件扫描电子版)
二、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
五、咨询途径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0578-6095096
投诉监督咨询电话:12345
六、办公地址和时间
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审批中心二楼林业窗口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春秋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政府公告,暂不执行午间值班、双休日预约办理。)
完整版办事指南查询:http://lisqt.zjzwfw.gov.cn/art/2014/6/9/art_48718_2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