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中央政法委(2007)3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三项承诺”,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度,根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春季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精神,4月15日,县法院开展了2008年度春季集中执行新闻发布会。
会上,县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开展这次集中执行活动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目标、有哪些安排,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执行方面作了哪些修改等问题作了阐述。
我县是著名侨乡,针对涉侨案件的执行,法院负责人表示:对于尚未申请办理护照或正在办理护照的被执行人,将通过公安部门对其护照进行控制;对已经领取护照或已出境的被执行人,将通知被执行人及家属,限期交出护照,逾期拒不交出的,将提请公安部门予以吊销护照,宣布其护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