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今年全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市、县级认定工作,为加快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步伐,引导和规范全县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根据浙档发〔2010〕18号文件和丽档[2012]12号文件的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市、县级认定计划和示范、规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拟申报 2012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市级认定、复检(含机关单位和科技事业单位的省一、二、三级,省级企业的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和县级认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规范数字档案室评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属上报范围。
二、报送时间
1、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市、县级认定计划报送
县直各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或系统内申报单位认定计划的汇总,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县档案局业务指导科备案。(联系人:占世国,联系电话:6036372,传真:6829350)。
2、示范、规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报送
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照《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和示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报《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自查评分表(附件3)、浙江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申报表(附件4),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附件5)、各类报表一式三份,于4月25日之前报县档案局登记备份中心,联系人:季晏申,电话:6036370。
逾期未上报的单位将不列入今年认定范围,认定工作将在12月1日前结束。请各单位科学安排认定工作进度,确保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1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计划表
附件2:《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和示范数字档案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附件4: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数字档案室 年度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青田县档案局 2012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