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质量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QTJZCG2017-12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询价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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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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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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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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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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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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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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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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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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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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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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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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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品质检测仪、ATP荧光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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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16日-2018年01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nanhaiyishou.com/cgtb)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购文件网上自行下载
4.采购文件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14:30时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采购科(一)
八、报价时间:2018年01月29日14:30时
九、报价地址: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一)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无须交纳询价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须现场及网络报名。
3.其他事项: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可邮寄或密封送达采购科(一)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伟芬
联系电话:0578-6818395
传真:0578-6818900
地址:青田县塔山路101号
2.采购人名称: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曹骁勇
联系电话:0578-6826124
传真:0578-6826124
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12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传真:0578-6830575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