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十八”召开之年,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丽政办发〔2012〕75号)精神,确保全县大局稳定、社会和谐,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县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今年 5月份以来,我市云和县、松阳县相继发生了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社会隐藏着种种复杂多变的社会安全类不稳定风险,并具有一定
的潜伏期和高度的不确定性,如一旦爆发,将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文广出版、卫生、金融、教育、发改、水利、外事(侨办)、台办、房监、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高度重视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经济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医患纠纷事件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指导帮助、上下密切配合、检查督促协调好各种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绝不能对社会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特别要加快建立社会公众的利益表达机制,标本兼治,努力消除社会安全类事件滋生的土壤。
二、突出做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报、预防、预警和救援的各项工作
当前汛期已到,要突出做好以防汛为重点的洪涝、台风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等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的各类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O06]143号)和丽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今年防汛工作总体部署,把防汛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密切关注气象变化,狠抓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一旦发生要及时启动并组织实施应对预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并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防汛检查到位、险情处理到位、预案准备到位、抢险队伍集结到位、防汛物资储备到位、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显示屏、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的作用,建立健全准确、快速、畅通的防汛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特殊场所的预警盲区应该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目前还难以收到通信、广播、电视等预警信息的个别偏远地区,有关乡镇(街道)也要专门指定人员,采取各种方式及时传递防汛信息,力争实现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防汛预警信息送达到农村每一个地区,延伸到每一个村镇、传递到每一位
农民,实现防汛信息的“进村入户”,务必使台风、暴雨、地质灾害等重要防汛信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在汛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灾害过程,要主动互相通报情况。
三、继续做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安监、质监、旅游、交通、公安(消防、交警)、电力、环保、建设、通信运营企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指导帮助,上下密切配合,检查督促落实好各级领导和具体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灾难类(包括道路运输、水运、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城市水、电、气等公共设施、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要遵循“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苗头背后有规律”的一般原则,切实做好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排查,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卫生、药监、疾病预防、农业(畜牧畜医)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着重做好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食物与职业中毒、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类预防组织和定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检查督促等制度,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
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全县人民公共卫生安全水平。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正确估计当前公共
安全领域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互相衔接、全面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综合 社会 应急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 6月 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