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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田县政协办公室关于评选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优秀承办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文章来源:     文字大小:【】【】【

各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促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提案办理有关规定,决定评选2017年度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优秀承办件。

一、评选名额

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设4个,优秀承办件设10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承办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建立、健全有效、规范的办理工作制度;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分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提案所反映的疑难问题,主动审阅签发提案答复件,积极为办理工作创造条件。

2.办理规范,注重实效。严格执行县政协提案办理有关规定,按期办复;对提案的答复针对性强,格式规范;办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络,面商率达到100%

3.反馈到位,满意率高。委员反馈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不满意件重办及时,重办后,委员仍不满意的,有主动向交办机关做出书面说明。

4.认真总结,吸收经验。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二)优秀承办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责任明确,办理过程认真负责。

2.承办件所提问题已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办理效果明显,有一定影响力。

3.承办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答复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有分析、有措施。

4.提案人对办理工作和办理(包括重办)结果表示满意。

三、评选程序

1.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及优秀承办件申报情况,进行初评,提出意见。

2.县政协主席会议对初评意见进行审定。

3.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优秀承办件结果将在青田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材料要求

请各承办单位于20171110日前,将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办后不满意件的说明和先进承办件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县政协提案委(qtzx190@163.com)。已报送过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可不再报送;优秀承办件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3件,每件一个总结材料,主要包括承办件介绍、办理过程、委员反馈情况等内容。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田县政协办公室

         20171023

 

(此件公开发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印发

 

(供稿人: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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