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准核销青田县3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请示》(青土资〔2017〕9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核销方山乡后金村田塘坑泥石流、鹤城街道鹤东村山头自然村滑坡、高湖镇角坑村底角坑自然村滑坡等3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接文后,请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并予以公布。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印发